关于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2-12-30 点击数:

各系部:
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》(鲁教职函〔202265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2022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予以公布(见附件1),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管理

(一)项目开题。原则上项目立项3个月内组织开题。研究时间从项目公布之日起计算。项目组须填写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》(见附件2),主要就项目研究的目标、思路、内容于方法,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。开题工作由承担项目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。开题结束后,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,并于2023415日前将开题报告上传至“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”。

(二)项目中期报告。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1年时,项目负责人应向我院项目管理机构提交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》(见附件3),中期检查工作须积极组织实施。若逾期未提交,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内容及计划的,将作出严肃处理。

(三)项目鉴定结题。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。完成任务后,项目负责人向我院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结题申请,填写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》(见附件4),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《立项申报书》(复印件)、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》、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》、研究总结报告、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。结题审核工作应聘请至少7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结题审核专家组,其中,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少于2名,本校人员不得担任结题专家。项目结题审核通过后,须根据结题鉴定有关通知和规定向省教育厅提出鉴定申请。未按计划完成的,督促整改;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,撤销项目,终止经费使用,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教改项目,并核减相应的项目申报数量。

(四)项目变更。项目一经立项批准,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、变更研究计划。项目进行中如因现实需要确需对研究计划、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、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,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《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(见附件5),报我院同意后,报省教育厅备案。项目鉴定验收后,不再进行变更。

(五)成果应用与推广。项目的研究成果(报告、专著、论文、教材、软件、数据库、专利等)公开出版、发表时,需在醒目位置标注“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”和立项标号。若未注明,则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鉴定的佐证材料。对于优秀成果,积极进行汇编与推广。

(六)项目培育。我院对教改立项项目在人、财、物等方面提供充分而必要的配套条件,对项目的参与人员提供支持。

(七)项目监督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我院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。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研究进度,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,教改实践情况,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、项目研究经费配套和使用情况等。对研究实施不力或难以按原定计划完成的项目,我院项目管理机构可以提出予以终止、撤销或延期的建议,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。

二、项目资助

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设立专项经费,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予以支持。

三、经费使用

研究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开题、调研、研究、专家评审、图书资料购置及结题等工作。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best365网站经费管理办法,项目团队要用好经费,确保按时、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。


教务处   

2022123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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